

中站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王熙
2023/4/28 11:49:27
恋爱期间男方一直向女方各种理由借款,分手后男方否认借款事实并失联,直到开庭男方还在绞尽脑汁的狡辩,经过多轮磋商男方终于认清了现实并放低姿态来和解👍🏻 每段感情都值得被尊重🥳 每个人的利益都值得被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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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站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郭铭芝
2023/4/3 12:45:07
办理知识产权类侵权案件 更需要抓住细节 清晰明确的可视化呈现有助于法官了解案情✊🏼 #案件无大小 #认真对待每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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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站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张嘉娱
2022/12/6 15:42:41
有些人就是为了自己私利去冒用别人的身份签订虚假的股权转让协议,最终未被法院认定转让行为有效,法院支持了我方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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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站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郭铭芝
2022/11/29 17:11:05
借款不还又无借据,偷偷录音是否有效?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法律规定的禁止性方法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评判事实的依据。但若录音仅针对借款一事,并未涉及对方其他隐私,未侵犯对方的合法权益即是合法的,不应做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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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站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王熙
2022/11/24 17:20:21
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 在实践中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一是借贷合意,即款项交付的原因必须是双方认可的借贷行为,这也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双方存在认识偏差或一方对借贷合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二是款项交付,即双方应实际交付了合意中确定的金额,这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借款未实际交付或实际交付数额与借款凭证载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交付情况认定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利息如何计算。 司法实践中,对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及交付数额的审查,已经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且没有统一标准,导致部分案件中“经手人”“介绍人”对非基于借贷合意的款项交付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法院会综合审查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从而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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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站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张嘉娱
2022/11/23 15:46:48
法律精湛,不负重托!委托人对工程施工完毕后,对方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尾款!天用律师团队研判案情、收集证据、专业辩护,成功收回36万余元工程款项!选择专业团队,结果才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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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站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郭铭芝
2022/11/11 20:36:48
法律精湛,不负重托!委托人对工程施工完毕后,对方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尾款!天用律师团队研判案情、收集证据、专业辩护,成功收回36万余元工程款项!选择专业团队,结果才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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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站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张嘉娱
2022/11/10 12:07:18
千催万催,催出来满满一页证据目录;千催万催,催出来开庭前的强势输出;千催万催,催出来案件的顺利调解;千催万催,催出来当事人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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