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进入北京

扫二维码关注小程序

大律云小程序

免费咨询 专业律师

您的位置: 首页> 法律知识>法律>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工程价款的结算,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工程款结算案例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工程价款的结算,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工程款结算案例

2023.10.11 439人阅读
导读: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参照合同约定结算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判定无效后工程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如何结算工程价款...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参照合同约定结算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本文以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工程款结算案例为例,阐述了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工程价款的结算。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建设工程中出现无效的价款应该及时进行补偿。其次,在实际应用中,当发包方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部分工作无效而甲方未能支付时,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文,采用法律手段来处理。最后,通过对实际情况的分析,两方应尽快协商解决问题,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诉讼。

复盘朱树英律师工程案例7:施工合同无效,如何“折价”补偿?

早在2000年11月,朱树英律师在承办上海首例外资房地产公司破产案时,就向受理案件的上海徐汇区法院提出已确认的工程进度款应在破产财产处理时优先受偿,并提交了《关于请求在破产程序中适用合同法第286条规定,优先受偿工程欠款的报告》。

在本案一审败诉、二审审理过程中,朱树英律师作为专家证人对本案的疑难复杂问题发表证人意见。最终二审采纳了朱树英律师在庭上发表的意见,把案件发回重审后,当事人不服重审判决再次上诉后又依法改判,当事人胜诉。

经招标投标,双方于1999年7月7日签订《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于同日签订了《补充条款》和《协议书》,分别对质量、造价、 垫资 等事项作出约定。原告于1999年9月22日进场施工。

双方在2011年3月签订《工程款补偿的协议》明确了因被告的原因工期延误,由被告补偿原告800万元,该协议签订前,有关追偿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其他补偿;同时明确了本工程在2011年7月底前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合同无效工程款如何结算

法律主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双方应当按照施工方实际已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付款。

法律主观:转包合同无效结算工程款的方式是:只要工程质量经验收合格的,就可以请求发包人支付价款;但质量不合格的,发包人可以不支付价款;可修复的,承包人需支付修理费用。

法律主观:合同无效 的一般处理原则是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参照合同约定结算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判定无效后工程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如何结算工程价款...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参照合同约定结算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法律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已履行的合同内容无法直接返还,应折价补偿。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实际施工人可参照合同约定主张工程款;发包人实际参与了管理,也可参照合同约定主张管理费的情况而定。

法律分析:合同无效情形下的工程价款结算与建设工程的质量直接挂钩的基本原则。

当事人在诉讼前已就工程价款的结算达成协议,一方在诉讼中要求重新结算的,不予支持,但结算协议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或撤销的除外。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判定无效后,工程价款如何结算?

法律主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双方应当按照施工方实际已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付款。

法律主观:建设工程合同 无效后,如果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法律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已履行的合同内容无法直接返还,应折价补偿。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实际施工人可参照合同约定主张工程款;发包人实际参与了管理,也可参照合同约定主张管理费的情况而定。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条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的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确立了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的折价补偿原则。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参照合同约定结算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法律分析:施工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前被确认无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尚未履行前被确认无效的,双方当事人均不能再继续履行。若一方因准备履行合同有损失,则按照双方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程度进行赔偿。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判定无效后,工程价款应如何结算

1、法律分析: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双方应当按照施工方实际已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付款。

2、根据法律规定,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 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参照合同约定结算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无效 ,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3、法律主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双方应当按照施工方实际已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付款。

4、法律分析:施工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前被确认无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尚未履行前被确认无效的,双方当事人均不能再继续履行。若一方因准备履行合同有损失,则按照双方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程度进行赔偿。

本案例中,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工程价款的结算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参与。在这一过程中,首先要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的有效性,来判断是否存在无效工程价款。如果存在无效工程价款,双方当事人就需要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的相关条款,对无效工程价款进行重新调整、调剂或者补偿。此外,可能还会根据可能出现的情况来制定不同的补偿方式。最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来最终解决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工程价款的问题。总之,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工程价款的处理要根据实际情况考量:包括法律依据、当事人意愿、实际情况、相关利益方的利益平衡。

如果以上的内容不能完全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右下角在线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会在第一时间24小时内帮您解答遇到的问题。

展开原文 ↓

律师是否解决您的需求?想要更专业的答案。

更专业
更便捷
更资深

更多 #法律 相关法律知识

律师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