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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证据保全法律规定,诉前证据保全法律规定多少条

2023.10.19 706人阅读
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保全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书、证据材料及其他有助于审理的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前证据保全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所涉及的物品、文件、财物等可能会受到侵害时,或者有必要防止物品、文件、财物等受到侵害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进行诉前证据保全。总而言之,《中华人民共和国诉前证据保全法》给出了多少条相关的规定:第一条至第三十七条。

证据保全的法律条款都有哪些?什么叫证据保全?

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有可能毁损、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采取措施对证据进行保护,以保证其证明力的一项措施。

证据保全的法律条款如下: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法律分析:证据保全的法律规定如下: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诉前证据保全

法律主观:诉前证据保全是指为了避免在紧急情况下证据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可以由利害关系人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以便日后起诉举证。

诉前保全是指当事人在提起诉讼前为了防止被告违约或者有其他影响诉讼权利的行为而采取的措施。其条件包括: 可能性:即当事人需要证明被保全的权利存在争议或可能被侵害。如果没有这样的可能,法院不会受理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所需要的证据主要包括可以用来证明申请人与该财产有关联的文书材料,比如说财产具体数额和情况以及当事人的资格信息等,还有申请人在保全的同时也会依法提供给法院与涉案保全的财产部分有同等价值担保的文书材料等。

证据保全的法律条款

1、证据保全的法律条款如下: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2、待保全的事实材料应当是能够证明案件有关事实的材料,具有毁损、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性,并且待保全的证据材料无法向法院提交。

3、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以及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被侵害人陈述、其他证人证言,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4、法律分析:行政诉讼法中没有规定关于证据保全的条款,而是规定了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保全的规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规定在民事诉讼法第81条当中。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民事诉讼法诉前的证据保全是什么?

1、法律主观:诉前证据保全是指为了避免在紧急情况下证据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可以由利害关系人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以便日后起诉举证。

2、法律分析:诉前证据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采取诉前保全。诉前证据保全的地点是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3、法律分析: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有可能毁损、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采取措施对证据进行保护,以保证其证明力的一项措施。证据保全应当在开庭前完成,不能晚于举证期届满前七日。

4、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损害,使判决生效,保全当事人的财产、证据和行为等客体的一种诉讼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行为保全等。

5、法院保全从广义来讲,分为两种,一种是财产保全,一种是证据保全。保全程序,为了保障民事诉讼而产生的一种制度,一般只存在于民事诉讼中。

6、诉前保全包括现行证据保全、财产保全和行为保全三种。现行证据保全是指采取措施保存现场、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财产保全是指冻结、扣押、查封被保全人的财产;行为保全是指禁止被保全人进行可能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诉前证据保全法律规定包括十条,其中第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诉讼开始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对有可能被侵害的证据进行保全。第二条规定,保全申请可以是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第三条规定,保全申请应当包含有关原告、被告、争议焦点和要求保全的事项的情况。第四条规定,保全期限不得少于60日;如果特殊情况下期限不够,可以延长。第五条规定,对申请人的要求不能够立即执行时,应当作出书面回复。第六条规定,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意外情况时应当立即通知申请人。第七条规定,要求对物品进行保存时应当选择合理的方式进行处理。第八条规定,对于要求对文件或者数据进行保存时应当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备份。第九条规定, 在执行期间, 人民法院应根据相应情况, 决定适用何种方式监督执行; 第十条, 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 但是必须在最后裁决中作出明文显性的裁决.总之, 这十条法律明文将为申请人和相关方在此之前就已存在或将要存在的一切问题都作出明文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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